承德路五段未依規定駛入調撥車道

違規事實:未依規定駛入調撥車道

舉發違反法條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: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。

罰款金額: 900元

違規時間:106年7月5日7時12分

違規地點:承德路五段與士商路口

舉發單位: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

電話: 02-2881-2221

填單人職名單: 警員高煜程

行駛至本轄承德路五段與士商路口,未依規定駛入調撥車道,為市民以行車紀錄器拍攝影片,於106年7月6日提出檢舉。

瑕疵處:調撥車道車燈僅設置於承德路五段中正路口,由社子島經中正路至承德路五段,左轉往北投的汽車不容易看清楚有調撥車道,應在中正路承德路五段路口,中正路上即有明確指示,最左邊的車道,左轉後不能行駛。

而且,在承德路五段上有分向指示牌時,在調撥車道上只有劃一個直行箭頭,容易讓民眾誤以為可以直行,事實上應在承德路五段中間,非路口時,也應明確標示一個紅色的X,而非只有在承德路五段中正路口有標示,因為承德路五段很長,容易造成混淆。

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

地址: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

承辦人: 警員陳國華

電話: 02.28815185

警用電話: 720-529

傳真: 02-28813852

電子信箱: ddeeff@police.taipei

痛失900元的心得:

請大家注意:只要是地上有畫雙白線的虛線的就是調撥車道,盡量在上下班時間不要開,以免痛失900元。